根据职能分工,市总工会机关内设三部两室。
(一)综合办公室:
负责市总工会工作的协调、督查和服务;协调和督查基层工会的工作落实情况;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负责起草市总工会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;组织协调市总工会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,审核相关文件;负责全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及市总工会机关部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;负责全市工会信息工作的指导、协调、督办等,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秘、档案、保密和通信;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机关日常接待;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研究制定市总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;负责市总工会经费管理工作;审批下级单位财务预决算;指导监督市总工会及其有关劳动福利事业财务工作;负责总市工会资产的管理;负责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工作。
(二)组织基层女工部:
负责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,制定工会组织、会籍管理和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;指导非公有企业建立工会组织,指导基层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;制定工会干部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情况的调查研究;负责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与管理工作,促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。
部署推进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;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究;组织市级企业民主管理培训,宣讲相关工作条例;提出合理化建议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,努力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,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。
负责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;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、特殊利益;团结带领女职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功立业;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,努力提升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;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;负责全市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工作。
(三)权益保障部:
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;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;推动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、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;研究提出工会开展平等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;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管理和履约监督;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;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。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和灾情调查等工作,负责人大、政协对有关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、联络、协调,指导参与劳动争议调查、仲裁、诉讼以及案件的调查处理,受理职工劳动政策等方面的咨询。
(四)生产宣教网络部:
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、法规的研究、制定并监督实施;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;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;组织指导各级工会职工劳动安全的培训和教育。指导本市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。
负责组织实施“四送”慰问活动——春送岗位、夏送清凉、秋送学费、冬送温暖。协助党委、政府做好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,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。
负责全国劳模、省劳模、州劳模的推荐工作;负责全国和省“五一”劳动奖章(状)获得者的推荐工作;负责本市劳模的评选和管理。
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;制定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,组织、指导工会干部的教育工作;负责本市工会教育、文化、体育工作;负责对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《工会法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监督和检查;做好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典型事迹的宣传,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工作。
负责“互联网+工会”工作,即负责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工作,负责“恩施市总工会综合服务平台”的维护和使用。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网络和设备终端的维护和管理
(五)经审委办公室:
负责市总工会本级经费收、管、用情况,工会资产管理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;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、基层工会工会经费、工会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;指导全市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;参与工会经济活动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;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(2个):1.市职工服务中心,主要职责:负责职工的信访接待,帮助下岗、失业职工就业,对困难职工给予生活救助,为职工及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维权,管理帮扶资金等。2.市工人文化宫,主要职责:负责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服务职工和社会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