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、镇、办工会联合会、各系统工会、各基层工会:
为认真学习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推进和谐社会建设,体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、关怀困难职工(农民工)工作和生活,体现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好事、办实事,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(农民工)的实际困难当好参谋,在2011年两节到来之前,市总工会确定对全市困难职工(农民工)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的范围
凡属恩施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各基层工会组织。
二、调查的时间
各基层工会调查上报时间截止2010年12月15日止。
三、困难职工申报条件
(一)必须是恩施市总工会所属的基层工会会员,单位的在职员工;
(二)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恩施市最低生活标准(240元);
(三)职工及家属遭意外灾害,致使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;
(四)职工及家庭患大病、重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。
(五)必须是在册的职工或农民工。
(六)计划生育的困难职工优先申报。
四、申报程序及相关资料
本人申请,基层工会审查,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审核。申报时须要本人申请,身份证、会员证复印件、供职工作单位证明,填写恩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(见附件1)。各乡镇办同时填写电子档案表。(各乡镇办登录编码见附件2)
各级工会接此通知后,一定要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,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,使好事办好、实事办实。
附件1:
附件2: 各乡镇办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登录编码
恩施市总工会
2010年10月